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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河南分公司已“装修”关门 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 2019-01-04 13:16:55  责任编辑:cf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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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正在调查,权健河南分公司已“装修”关门

刘鹤洋 张晶晶/河南商报

近日,“权健事件”调查组的处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相关部门对权健公司涉嫌传销犯罪和涉嫌虚假广告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1月2日,河南商报陪办报道了“权健事件”的后续消息:权健涉嫌传销犯罪被立案侦查,然而河南商报记者实地探访权健河南分公司时,发现其仍在正常营业。

报道引发了网友热议。权健河南分公司的营销模式是否合法?监管部门有什么动作?河南商报记者再次进行了探访。探访中,记者发现,权健河南分公司门口贴着“正在装修”已关门。

权健河南分公司

探访

权健河南分公司关门

门口贴“正在装修”的告示

1月3日,河南商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郑州市农业路与东明路交叉口附近的权健郑州分公司。

在三楼权健的办公地点,河南商报记者遇到了前来核查地址的郑州市金水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自己是根据省里下发的文件,来对金水区的权健门店是否还在营业进行核查的。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目前的情况,权健郑州分公司不在营业状态。

1月2日河南商报记者探访时,权健值班人员拿货的仓库处于关门状态。

权健郑州分公司仓库门口的空纸箱

河南商报记者在1月2日探访时发现的用于存放权健货品的仓库,也已经关门,门口堆放着印有权健“发货专用箱“的空纸箱。随后,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天明路群办路交叉口的权健河南分公司,两层的办公楼大门紧闭,透明的玻璃门被帘子遮住,门口贴着”正在装修,闲人免进“的字样。

权健河南分公司门口贴有“正在装修,闲人免进”的字样。

“今天上午10点左右,我看权健门口还围了不少人,好像还有执法人员。”权健河南分公司办公楼对面一家药店的工作人员说。

该药店在场的一名顾客表示,自己今天7点多送孩子的时候,看到权健还开着门。

回应

工商局:

河南门店不在权健的直销区域内,是否违规正在调查

1月3日下午,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韩虎告诉河南商报记者,郑州并非权健的直销区域,至于郑州的门店是否违规,他们在元旦前早已开始着手调查。

“河南不是权健的直销区域,至少郑州不是。”韩虎称,“经过我们初步筛查,没有接到过权健的投诉举报,但是(调查)工作已经安排下去了。”

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信息显示,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属于直销企业,具有直销经营许可证。根据官网报备有10个直销销售区域,河南并不在其中

据韩虎介绍,直销是一种特殊的销售形式,河南不在权健直销区域内,他们不能以直销的形式进行销售,但能以其他传统销售形式进行销售。郑州街头以“权健”命名的门店,有些是权健的授权店,但有些可能不是。授权店是否违规,工商部门正在核实调查。

河南商报记者采访郑州多个监管部门获悉,就目前掌握的情况,还不能判断郑州门店是否有违规情况。

说法

律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并虚假宣传构成犯罪,应数罪并罚

根据“权健事件”调查组消息,相关部门对权健公司涉嫌传销犯罪和涉嫌虚假广告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是什么?生活中如何判断传销?

对此,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秦明律师进行了解释。

秦明表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传销活动指的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

结合“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在于:直销企业是需要经过商务部批准才能设立。直销是由企业招募直销员,直销员把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直销员按销售业绩提取报酬;而传销,加入时须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传销存在层级关系,按发展人数的多少计算收入。

秦明提醒广大消费者,生活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判断是不是传销:

(1)是否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2)是否要求我们拉人头,并依据拉人头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3)是否鼓吹暴富,进行洗脑培训等。

权健涉嫌传销和虚假宣传,在法律上,这两个罪名如果成立,该如何量刑?

秦明表示,对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实施虚假宣传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为多人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虚假广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致使多人受骗上当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相信广告宣传的内容而接受所宣传的商品、服务,致使生产、经营、生活等造成严重损失或受阻的;导致人身身亡的严重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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