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3日讯 1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阜银保监罚决字〔2018〕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黑龙江省安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安丰代理阜阳分公司)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阜阳监管分局决定对安丰代理阜阳分公司罚款5万元。
安丰代理阜阳分公司时任临时负责人黄亚魁,对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阜阳监管分局决定对黄亚魁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