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日讯 太龙药业今日晚间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河南河洛太龙制药有限公司(“河洛太龙”)于 2018 年12月29日收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河洛太龙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公告指出,太龙药业董事会于 2007 年 6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投资建设“输液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太龙药业在巩义市生态经济园区设立分公司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洛制药厂(“河洛制药厂”),独立核算输液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投资、输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项目累计总投资 4 亿元,建成 1 条玻璃瓶输液线和 6 条 非 PVC 软袋输液生产线;玻璃瓶及软袋生产线分别于 2009 年、2011 年投入使用;2014 年太龙药业设立全资子公司河洛太龙,将河洛制药厂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及相关经营资质全部转移至河洛太龙。
自太龙药业开始投资建设大输液项目至相关产品投入市场经历了较长的时间周期,期间大输液市场竞争激烈,同时受区域招标周期、输液产品招标价格持续走低以及国家限制医院输液等因素的影响,在太龙药业建成大输液项目后,国内软袋输液市场发展未达到预期,河洛太龙输液产品无法实现规模化生产销售,收入不足以维持其运营成本;另外受周边环保标准提升、区域规划改变的影响,河洛太龙于2015年1月停产至今。
因长期的停产,太龙药业原有的生产、检验人员已基本流失或内部转岗,厂房、设施、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同时近几年输液市场不断更新换代,河洛太龙停产前生产的产品已非市场主流产品,无市场竞争力,目前河洛太龙已不具备重新进行输液产品生产的条件。
太龙药业表示,注销河洛太龙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不会对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结构和运营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