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航空工业对外开放有关政策解读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将在扩大开放方面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包括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在制造业方面尽快放宽外资股比限制。2018年6月2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在航空领域取消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飞机外资股比限制。本次对外政策开放,将促进产业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激发更大市场活力,助推我国航空全产业链发展上升到新的水平,同时,也将为世界航空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一、开放合作是我国航空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我国航空产业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和国际合作相结合的发展原则,无论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思路上还是在我国自主大飞机研制方案中,均将国际合作作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的规模。自2005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与空客公司和波音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两家企业在中国的工业合作链条不断延伸,吸引了世界一流航空制造企业来华投资建厂,开展了整机总装、部件转包和许可证生产等多种形式的工业合作。合作总规模从最初的几千万美元,增长到2017年接近17亿美元,合作方式从简单、初级的转包生产升级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伙伴关系。我国自主研发的大型客机项目从一开始就采取了开放合作的模式,在世界范围内选择最具有竞争优势的合作伙伴参与项目关键部件研发,选取了26家国外企业作为供应商,共同为我国ARJ21-700、C919项目提供产品支持,加速了我国航空高质量发展的进程。
二、开放合作促进世界航空业融合发展
从实践来看,航空产业对外开放合作有力促进了我国与全球先进航空企业的深度合作,助推我国航空产业加快融入世界航空产业链,带动了区域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也为国际航空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活力。一是通过空客A320总装线、A330完工中心、波音737完工中心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在中国开展合作,有利于我国学习借鉴国外先进企业商业模式、市场开发、适航取证、供应链管理、售后服务等先进发展理念和实践,带动了航空全产业链能力水平的提升,也为民机产业储备了更多国际化专业人才。二是通过国际航空转包生产以及大量合资企业建设,我航空企业不断提升国际主力机型结构部件、金属型材、金属零部件等方面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逐步成为世界航空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提升了国际化发展能力。三是通过国际合作项目落地,极大促进了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如天津通过空客A320总装线项目,吸引了大批国际供应商来华落户配套,也促使天津市实现了航空工业的从无到有的跨越,目前产值已近800亿元,成为区域航空产业发展排头兵。四是国外企业通过来华合作,取得了降低成本、分散风险、提高产品竞争力的显著效果,同期在中国航空运输市场实现了快速增长。同时,国外企业充分利用我国在互联网、大数据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推动国际产业合作跨界发展、融合发展,实现了互利共赢的合作局面。
三、开放合作将为全球航空产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为进一步高水平开放奠定了制度基础,我国不断增长的航空运输市场,也为进一步开放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站在国际航空产业共同发展的角度,进一步开放中国航空制造业,将对全球航空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动力。不仅有利于分享中国航空运营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红利,共享中国新发展理念带来的创新活力和高质量劳动力成本优势,也有利于各国参与中国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优化全球产业链分工,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共谋互惠互利的发展前景,推动建立更高层次更加开放合作的世界航空产业合作新格局,为航空命运共同体注入新鲜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