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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以自有资金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176.95万股,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2.84元至3.28元,合计增持金额554.07万元,相关增持资金使用完毕,本年度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
公告显示,浙商银行本次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张荣森,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马红,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官陈海强,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刘龙,党委委员、副行长、首席财务官景峰,副行长骆峰,首席审计官姜戎。
浙商银行表示,上述董事、高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除完成承诺的义务增持外,同时以自有资金自愿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后,上述人员合计持有该行A股股份4637600股,占总股本的0.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