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 图片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第三批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增加天津、重庆、广州、福州、厦门和浙江省承办亚运会的6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有序扩大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正当其时,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应该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数字人民币宣传普及力度,打造更加丰富的应用场景,不断完善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
从2014年着手研发工作到目前形成多个地区试点格局,以及数字人民币APP(试点版)上线,数字人民币渐成蔚然之势。截至2021年底,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超过808.5万个,累计开立个人钱包2.6亿个,交易金额875.7亿元。从试点范围看,第一批试点确定“4+1”范围,即深圳、苏州、成都、雄安和北京冬奥会场景;第二批试点增加上海、长沙、青岛、大连、西安和海南。而第三批11个试点城市,涵盖了华北、西南、华东、华南和亚运会场景。更多地区加入试点,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对数字人民币进行更大规模的测试应用,更深度地检验数字人民币系统性能,也有助于更多公众提前体验数字人民币的魅力。
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化的人民币现金,是我国法定货币,具有无可替代的显性价值和隐性价值。从显性价值看,数字人民币将作为中国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基建”,在解构国内外诸多挑战的基础上,重构我国货币与支付体系:提供币值稳定、无限法偿的数字货币,增强货币与支付体系公平性和普惠性,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此外,数字人民币还有突出的隐性价值:更好地保护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更好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更好地提升人民币的形象和地位。总之,数字人民币既具有突出的显性价值,也具有较多的隐性价值,在便利百姓民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建议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让数字人民币触手可及,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会用、好用、爱用。
第一,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的制度建设。2020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这将正式明确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地位,为数字人民币发行奠定法律基础,但是法律修订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之前,建议央行等部门通过文件等形式,就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广中涉及的问题,如有关各方的责任和权利等,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为数字人民币扩大试点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第二,调动各方积极参与数字人民币场景建设。9家商业银行作为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在数字人民币场景建设及日常应用推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部分银行还应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线上特别是线下商户拓展。互联网平台特别是大型互联网平台掌握线上和线下支付的入口与流量,是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只有美团全场景对数字人民币开放,其他大型互联网平台应提高站位,以更开放包容的态度快速融入数字人民币生态。
第三,推动地方政府采取更有力的支持措施。从实际看,数字人民币在不同地区试点应用的情况有所不同。深圳、苏州等城市数字人民币试点情况相对较好,应用场景丰富。这与地方政府努力密不可分。试点地区的地方政府应该积极作为,拿出“真金白银”开展推广活动,以试点为契机构建更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和数字金融发展。地方政府还应冲破地方保护的小格局,政府和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应主动支持数字人民币。
第四,加大数字人民币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我国电子支付发达,各类支付工具繁多,一方面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社会公众支付习惯改变需要时间。在一些地方,公众对数字人民币了解不够,甚至存在误解,造成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不畅。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应采取形式多样的手段,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数字人民币知识,突出数字人民币的独有价值和法偿性,让公众更全面了解进而主动选择数字人民币。
作者董希淼系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电子银行网专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