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通证)市场持续升温。NFT作为一项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现出一定的潜在价值,但同时也存在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
今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联合呼吁会员单位共同倡议行业坚持守正创新,赋能实体经济,同时坚守行为底线,防范金融风险。
具体来看,三协会倡议,践行科技向善理念,合理选择应用场景,规范应用区块链技术,发挥NFT在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方面的正面作用。确保NFT产品的价值有充分支撑,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防止价格虚高背离基本的价值规律。保护底层商品的知识产权,支持正版数字文创作品。真实、准确、完整披露NFT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倡议》称,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倡议》提出六大行为规范,建议行业自觉遵守:
一是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
二是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
三是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
四是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
五是对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
六是不直接或间接投资NFT,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NFT技术本质上是把商品资产数字化的一种技术实验方式,其本身具有的可记忆功能,使得资产数字化形成独特令牌,所以它是资产数字化的重要权益凭证。但是近期在数字化资产大力发展背景下,元宇宙中相关虚拟资产炒作非常夸张,比如一个虚拟房产可能比现实世界这个房产价值还要高。
王红英认为,NFT技术使得资产权益化、甚至货币化、可交易,尤其是在文创领域,形成了可分割的交易凭证。从这个角度来说,虚拟资产交易呈现泡沫化,已经严重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而且违背了当前我国资产交易的相关法律规定。
此次三协会也一同郑重呼吁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NFT投机炒作行为,警惕和远离NFT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