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近日,汇纳科技因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被上海证监局警示。
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
2017年1月1日至11月2日,汇纳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1081.93万元。
经查,汇纳科技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12月6日发布《汇纳科技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披露年初至公告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情况。
未及时披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2017年3月15日,汇纳科技发布《汇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披露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循环滚动进行现金管理。2017年4月18日和4月25日,公司分别购买1,000万元和2,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累计金额3,000万元。
上海证监局指出,汇纳科技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5月9日发布《汇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披露上述两笔理财产品投资。
上海证监局认为,汇纳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其予以警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