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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春风动力公告显示, 公司第五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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