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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2月9日丨福建金森(002679)(002679.SZ)公布,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金森集团”)的书面通知,获悉金森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82号)。
根据《无异议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金森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无异议。《无异议函》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12个月,金森集团将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发行部分或不发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