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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月6日丨华兰股份(301093.SZ)公布,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14.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键词:
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
华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