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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15日丨海底捞(06862.HK)公布,经股东于2022年8月22日批准及授权,于2022年12月15日,董事会批准及宣布按合资格股东各自于记录日期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自公司股份溢价账中向彼等实物分派公司于紧接分派完成前将有权拥有的所有特海股份(即合共5.574亿股特海股份),占当时将予发行的特海股份总数的90%。分派须待上市委员会批准特海股份透过介绍上市方式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且有关批准并无于上市日期上午8时正(香港时间)前被撤回的情况下,方可作实。倘未能符合该条件,则不会进行分派,建议分拆亦不会进行。
特海预期于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或前后刊发有关建议分拆的上市文件将寄发予登记股东,惟须受股东所处或所居住的有关司法权区适用法律下的任何法律限制及╱或该等司法权区有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