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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601068)(02068)发布公告,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建设)作为原告与龙城公司于2016年3月签订了与案件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2022年6月26日,天津建设已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内容。后双方于2022年6月27日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约定龙城公司应当支付进度款比例至86%,已完工程量86%部分的剩余未付款项应当分四次支付给天津建设,分别为2022年7月15日支付人民币300万元;2022年7月底前支付人民币1444万元;2022年9月底前支付人民币2900万元;2022年10月底前支付人民币2900万元。
但经天津建设多次催要,龙城公司除于2022年8月1日及2022年8月3日分别支付天津建设人民币500万元,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外,截止天津建设起诉之日,龙城公司仍未按上述约定履行其余款项支付义务,已经给天津建设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按合同约定龙城公司还应在逾期付款6个月内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支付违约金。
由于龙城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其余款项支付义务,同时龙城公司为隆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建设以龙城公司、隆兴公司为共同被告向位于河南省安阳市的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近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豫0506民初2277号),受理了本案并向天津建设出具了《传票》。同时天津建设向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对龙城公司、隆兴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标的额为人民币6579.96万元或等值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查封、扣押、冻结龙城公司、隆兴公司银行账户、房产或其他等值财产。天津建设于2022年11月14日向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尚待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就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出具裁定。
本次公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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