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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601211)(02611)发布公告,近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欧洲子公司的复函》(机构部函[2022]1748号)(以下简称“复函”)。根据复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属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全资设立欧洲子公司事项无异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复函要求,督促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按照英国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做好欧洲子公司的设立工作;督促欧洲子公司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接受英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依法参与欧洲子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欧洲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督促欧洲子公司依法从事金融业务或金融相关业务,不得从事与金融无关的业务,不得从事放债或类似业务,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在境内从事经营性活动(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后台支持或辅助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活动除外)。
关键词: 国泰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