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深交所向华大九天(301269.SZ)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购买公租房并对员工出租、出售是否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是否涉及募集资金变相投向房地产业务的情形等事项。
10月18日早间,华大九天披露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大九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42套“先租后售”公租房,合计建筑面积约为4420.88平方米,总价款约为1.11亿元。
据了解,华大九天本次拟购买的公租房的相关房产无抵押、无租赁,公司将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房款支付,临港管委会将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房产交付华大九天,交付条件之一为临港管委会“对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而华大九天未披露公租房的评估价值。
对此,深交所要求华大九天补充披露公租房房产状态,核实公租房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等权利限制情况,说明公租房“无抵押、无租赁”与“对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前后表述是否矛盾,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法律、经济纠纷风险。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华大九天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融资安排、是否涉及募集资金变相投向房地产业务的情形,说明房款支付与房屋交付时间存在较大差距的原因,并结合公开市场可比房产交易价格、公租房评估价值,说明本次购买房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此外,深交所要求华大九天说明本次交易的合规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相关房产是否存在无法顺利交付的风险、对应权责归属。
对于华大九天拟将公租房用于吸引和激励核心人员,公租房的经营模式为“先租后售”的问题,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公租房“先租后售”的具体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或出售的面积、期限、价格、后续安排、出租或出售获得资金的用途,激励对象范围及确定标准、是否存在公司外部人员,并结合公开市场可比房地产价格,说明公租房出租或出售的价格是否公允。
同时要求说明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说明公司购买公租房并出租或出售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运营等业务,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合法合规;并说明公司购买公租房并对员工出租、出售是否有利于吸引和激励核心人员、是否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资料显示,华大九天主要从事用于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的EDA工具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模拟电路设计全流程EDA工具系统、数字电路设计EDA工具、平板显示电路设计全流程EDA工具系统和晶圆制造EDA工具等EDA工具软件,并围绕相关领域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业绩方面,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亿元,同比增长46.13%;实现净利润4042.87万元,同比增长105.02%。截至10月19日收盘,华大九天股价报98.5元/股,总市值534.8亿元,市盈率(TTM)334.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