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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ST步森公开信息显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王春江、赵春霞、杜欣、张优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19年9月10日,ST步森与关联方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汇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13,831.6万元收购易联汇华持有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汇”)60.4%的股权。广东信汇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如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一年届满时(双方可以协商延迟一年的期限,如不能达成一致的,则仍以一年为期),人民银行未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批复意见;或在该一年届满前人民银行已做出不同意的批复的”,协议自动终止。2019年9月12日,ST步森披露《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在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中仅披露“如人民银行批复否决了此项股权转让,则《股权转让协议》自动终止”,未完整披露协议的相关具体约定。2019年10月底左右,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春江知悉因不符合支付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成为支付机构广东信汇主要出资人的资格,但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易联汇华支付股权转让款6,300万元。2020年9月暨一年期届满后,公司与易联汇华未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延期协议,但交易各方仍以实际行动继续推进股权转让事项,《股权转让协议》实质延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支付股权转让款12,335万元。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相关股权转让款陆续全部归还。ST步森未完整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的重要条款,未及时披露不满足主要出资人条件、协议实质延期等重要进展,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处罚决定如下:
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赵春霞,时任董事长王春江,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杜欣,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优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ST步森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ST步森2022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976.41万元,同比下降39.52%;归母净利润-3311.93万元,同比下降189.78%;扣非净利润-3017.59万元,同比下降98.71%;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008.67万元,同比下降61.2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296.82万元,同比下降142.3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053.54万元,同比下降1041.06%;负债率35.43%,投资收益-142.4万元,财务费用26.6万元,毛利率35.81%。
ST步森(002569)主营业务:“步森”品牌男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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