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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000404.SZ)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计提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1850万元。于2022年10月14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已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480万元向符合《十四五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进行分配。按照《十四五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将以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以及自筹部分年度基本薪酬通过公开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具体而言,董事及高管应匹配不低于30%的年度基本薪酬、中层干部应匹配不低于20%的年度基本薪酬、骨干员工应匹配不低于10%的年度基本薪酬,且个人匹配出资额不高于所获激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