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赵李南
9月23日晚,汉森制药(002412)(SZ002412,股价5.51元,市值27.73亿元)发布公告称,证监会拟对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正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今年7月5日,刘正清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短线交易汉森制药股票,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2月27日至2020年7月28日期间,刘正清通过“马甲账户”交易汉森制药股票,共有28个交易日,累计买入67.28万股,成交金额1137.99万元,累计卖出186.22万股,成交金额3195.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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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汉森制药相关人员首次违规。就在去年,汉森制药的实控人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立案。
笔者认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在未搞清楚什么是长远利益,什么是短期利益的情况之下,才会以快进快出的方式炒作自家公司的股票。如果同时考量收益和风险两方面因素,此举更加得不偿失,目前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使得内幕交易、操纵股价几乎无所遁形,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2013年,尤金·法玛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其获奖的原因就是对资产价格的实证分析。尤金·法玛的相关研究支持了股票价格在短期内呈现随机游走状态。换句话说,任何人都不可能对股票价格的短期走势进行预测。虽然汉森制药董事长刘正清的上述操作有获利,但过往A股当中也不乏董事长操作自家股票而亏损的案例。事实上,在这些亏损或盈利的背后根本没有操作手法的高低,而是运气好坏使然。
从长期看,上市公司的股价与其业绩呈现高度的一致性。A股当中能够找到很多这样的上市公司,伴随着业绩的稳定增长,其股价也随之不断上涨,这些公司都给股东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因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更为重要的是该研究如何经营好一家公司,从而使得公司的业绩不断增长,通过长期持有股票而获得更大的收益,而不是南辕北辙地研究如何在短期内利用自己所谓的“内幕消息”,通过多次快进快出的方法去赚那点小钱。
从普通投资者的角度而言,如何评估管理层是否具备管理能力,刘正清案例也能带来很好的启发。如果这家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重心是放在研究如何通过所谓的“内幕消息”快速获利,那么这家公司基本上不可能伟大。理性投资者的做法就是远离这种类型的上市公司,这一方面可以让其董监高人员“无韭可割”,也可以让市场加速淘汰这样的公司。
此外,从监管的角度而言,也有市场观点认为此次针对刘正清的行为处罚过轻。笔者认为,监管所作出的决定必然有其法规依据,针对刘正清的处罚无可厚非。但笔者建议,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问题,即监管机构是否能够在内部管理上形成“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对于屡教不改、屡次再犯的上市公司让其上内部的“重点关注名单”。监管机构在例行检查和行政审批等工作中,对于这些处于“重点关注名单”中的上市公司格外留意和重点审查。
笔者呼吁,无论是董监高,还是投资者,抑或是监管机构,都是这个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够让我国的资本市场行稳致远,为经济增长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