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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报资讯】多地再现怪鱼 网友:鳄雀鳝能吃吗?好吃吗?咋吃?答案是……

文章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22-08-28 21:17:35  责任编辑:cf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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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0万网友围观的“怪鱼”终于抓住了。


(资料图)

此前,在河南汝州中心公园云禅湖水域发现的疑似鳄雀鳝的“怪鱼”已于26日晚被抓住。据了解,“怪鱼”共有两条,经确认系外来物种鳄雀鳝,公园管理方已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安排人员对该湖区进行了专业消毒。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更多阅读请点击专题:《“怪鱼”围捕记》

又见鳄雀鳝 多地发现“怪鱼”行踪

新京报客户端经过梳理发现,近一个月,除河南汝州外,北京、云南昆明、山东青岛、广西桂平等多地发现“怪鱼”踪迹。

【北京】

近日,一条半米多长的“怪鱼”自北京一小区水系捞出,专业人士确认为来自美洲的凶残鱼类鳄雀鳝,属于外来入侵物种。这条鱼在小区水系游荡多日,物业多次组织打捞未果,后被一位业主捞起,最后移交给了相关部门。

【云南昆明】

视频来源:新京报我们视频

8月26日,云南昆明五华区一小区池子内打捞起一条鳄雀鳝。鳄雀鳝是外来物种,属凶猛猎食性鱼类,它的出现会威胁区域里本土物种的生存。26日晚,记者从五华区农业农村局获悉,相关部门已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图片来源:新桂平微信公众号

【广西桂平】

8月25日,桂平市农业农村局在西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有力配合和协助下,在西山风景区莲池内成功捕获2条鳄雀鳝(均长约1米,重约7.5公斤)、20多只巴西龟和约70公斤罗非鱼。目前,桂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已经按照操作规范将抓获的鳄雀鳝、巴西龟和罗非鱼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湖南长沙】

8月26日下午,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电话称,有市民在岳麓区钓起一条“怪鱼”,长长的嘴巴与鳄鱼有几分相似。经专家鉴定,这条首次在湖南现身的“怪鱼”名为“鳄雀鳝”,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外来入侵物种。这是鳄雀鳝首次现身湖南。

【山东青岛】

图片来源:齐鲁晚报

8月26日,为抓捕湖中的“怪鱼”,经过了一天的抽水作业,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小区内人工湖中的水已下降了一半。27日,抽水作业基本结束,捕捞人员成功捕获两条鳄雀鳝。其中,较大的一条长约一米,体重达13公斤。据了解,目前湖中仍有未被捕获的鳄雀鳝,当地政府联合物业人员集中行动,捕捞仍在进行中。

保安的钢叉被怪鱼鳞甲直接挡回,连钢叉都弯了。图片来源:白云湖管理处

实际上,鳄雀鳝现身国内水域并不是稀罕事。据报道,广东、广西、福建、河南、四川、江苏等多省份均有鳄雀鳝的野外分布记录。

比如,2019年大年初五,白云湖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湖中有巨鱼的身影。“一开始我们以为是鳄鱼。”白云湖管理处综合部部长杨茂玲告诉记者,他们赶紧把拍到的照片发给相关专家看,对方判断此怪鱼是鳄鱼的可能性不大,但很可能是鳄雀鳝。

这其实已经不是白云湖第一次发现鳄雀鳝的身影了。杨茂玲向记者回忆,其实早在2017年他们已经在白云湖发现过类似鱼类的身影。

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岗位专家顾党恩表示,目前鳄雀鳝在我国的分布很广,主要在珠江一带建立了种群。在广东,鳄雀鳝比较常见,特别是广州、佛山的城市公园湖泊里面大部分都有鳄雀鳝 ,一些河道中也有鳄雀鳝的身影。“在广东发现鳄雀鳝,我觉得应该都不算新闻。但它每次一出来,大家都比较敏感。”

这条“怪鱼”到底什么来历?能吃吗?

这条怪鱼叫鳄雀鳝,是一种大型掠食性鱼类,属史前鱼类,在地球上已生存1亿多年。食性杂,基本没有天敌。鳄雀鳝本该生活在北美,有专家表示,一旦鳄雀鳝在本土繁殖、入侵,将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图片来源:新京报客户端

鳄雀鳝是作为观赏鱼类引入的,它的体形比较奇特、凶猛,能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所以很多人喜欢养鳄雀鳝。“早期,绝大部分鳄雀鳝是非法走私而来,由于监管的缺失,目前在观赏鱼市场上购买鳄雀鳝并不困难。”

完整科普长图请点击:《一图看懂│抽干一湖水只为抓一条鱼,这条“怪鱼”到底什么来历?》

鳄雀鳝能吃吗?

上一秒抓到鳄雀鳝,下一秒,就有网友发起“灵魂三连问”:

能吃吗?

好吃吗?

咋吃?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截图

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高级工程师邹强军表示,鳄雀鳝的鳞片非常坚硬,犹如穿上了一身铠甲,可以抵挡利刃,所以从这样一条“全副武装”的鱼身上获取鱼肉是很困难的事情;而且鳄雀鳝的卵和卵巢对包括人类在内的哺乳动物而言都是剧毒之物,若食用稍不留意就会发生中毒事故。

不想养了可以扔掉吗?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任大鹏表示,对于消费者或者是居民来讲,如果已经养殖了外来物种,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随意在野外去释放和丢弃,因为它会对我们的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破坏。“《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也特别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如果实在养不起或者不想养了,需要把它送到有关部门,或者是去做无害化处理,但是绝不允许随意到野外去释放或者丢弃。”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社、齐鲁晚报、新桂平微信公众号、温江农业、湖北政府官网、新京报此前报道

编辑 常江 校对 吴兴发

关键词: 图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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