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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助力新市民在城镇更好安居创业,更好地服务龙江振兴发展,黑龙江银保监局联合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印发《黑龙江省银行业保险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龙江经济特点,围绕创业、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新市民金融服务重点领域细化监管要求,提出八大方面26条重点举措,指导黑龙江省银行业保险业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更加积极有效地助力新市民安居乐业。
《意见》提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原则。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指导,聚焦短板、重点突破,强化创新、优化供给,防控风险、压实责任。
《意见》明确我省新市民的范围,即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一是进城务工人员;二是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三是投靠或陪伴子女人员;四是其他原因常住人口等。
《意见》从促进新市民创业就业、满足安居需求、助力新市民培训及子女教育、提升健康保险、加大养老保障、优化基础金融服务等方面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从银行和保险两个行业做出全面系统安排,督促机构要将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与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化住房金融服务等政策有机结合,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在新市民社保缴存和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发放、医疗保险缴存和结算等方面加快建立合作机制,推动监管、产业、就业等政策与银行保险机构实践同向发力,有效满足新市民金融需求。
下一步,黑龙江银保监局将全力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落实《意见》要求,围绕新市民金融服务需求重点领域,不断引领改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切实增强新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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