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45家银行、保险公司因存在数据错报、漏报、瞒报等突出问题,近日被银保监会点名通报批评。
根据银保监会下发至行业内部的通报显示,银行业保险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下称关联交易系统)和商业银行股权监管信息系统(下称股权系统)分别于2020年9月、2021年2月上线运行,有效提升了银行业保险业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过,根据监管抽样检查发现,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存在数据错报、漏报、瞒报等突出问题。
首先,数据报送不及时。
根据通报,截至目前,仍有河南汴京农商行、永安财险等多家银行保险机构未完成股权系统或关联交易系统的基础数据报送。哈尔滨银行、自贡农商行等机构未按要求在股权系统中报送主要股东评估情况;株洲农商行、天津宁河村镇银行等机构未在关联交易系统中报送关联交易制度。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后,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披露,如2021年6月,某银行注册资本由68.5亿元变更为76.1亿元,但截至通报发布时,股权系统中相关信息仍未更新。
其次,数据质量也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包括:股权结构未按要求逐级穿透,部分商业银行仅填报一级股东情况,未按监管规定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关联方档案不完整,部分银行保险机构未报送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未向上穿透认定,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关联方数量小于20人/家,与事实严重不符。
此外,还有一些机构出现数据单位错误、股东类型错误等数据填报不准确问题。如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将以“万元”为单位的数据按照“元”为单位填报,导致交易金额、注册资本、持股数量等数据出现巨大差异;将非金融企业股东的股东类型填报为“非银行金融企业”“职工自然人”等;将持股比例较低的股东填报为控股股东;上市商业银行填报股权“未托管”等。
剖析上述银行、保险公司出现这些问题的成因,监管部门指出:一是银行保险机构合规意识差,对数据质量重视不足,填报敷衍了事,内部审核把关不严;二是银行保险机构未建立有效的系统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工作机制和流程存在漏洞;三是内部责任分工不明确,缺乏事后数据质量的考核评价以及责任追究。
近年来,金融机构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客户数据、交易数据等海量数据。监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是银行保险机构内控合规的内在要求,更是落实监管政策和监管要求的具体体现。银行保险机构应承担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持续提高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对此,银保监会在通报中明确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对照通报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举一反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进一步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强化股权和关联交易数据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数据质量问题要加大内部责任追究力度。
同时,通报指出,各级监管部门要持续关注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数据质量问题,做好审阅把关,加强抽查督导,履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