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25日,河北证监局对庞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庞大集团,601258.SH)及董事长黄继宏、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铁流、董事会秘书刘湘华出具警示函。经查,庞大集团2020年5月15日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议案,拟自2020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8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0万元,不高于100,000万元。2021年5月13日,公司审议通过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1月14日。但截至2021年11月14日,公司回购股份支付资金总额250,213,885.34元,占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下限的50.04%。公司股价在回购期间长期低于1.78元/股,但公司未按承诺完成股份回购计划,也未及时充分披露不能按承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的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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