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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依法管理“网红青蛙”无可非议,但应多些柔性考量
最近,身穿青蛙服售卖青蛙玩偶的“网红青蛙”火了。5月10日,上海的一只“卖崽青蛙”在街头营业时被城管制止,视频被热传,引发了大量讨论。笔者认为,依法管理无可非议,但执法过程不能丢了尊重、失了温度,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首先,依法管理要尊重每一个“人”。视频中,“卖崽青蛙”已在配合城管收起二维码、脱下玩偶服了,城管仍要斥责其“每天在这里,像什么东西?”如此咄咄逼人、缺乏温度的语言难免让人觉得不受尊重,中伤的是一个普通市民自食其力的心。近年来,城管从城市稳定、市民幸福的助推器,变为部分人口中的“不稳定因素”,与部分工作人员暴力执法、滥用职权等问题紧密相关。需要明确的是,执法人员要想获得人们的尊重与信任,要先做到尊重他人。
其次,依法管理要尊重每一种谋生之道。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在《民生一网通》节目中对此事件作出回应:“卖崽青蛙”实际还是在兜售玩具,从市民安全和市容的角度考虑,不符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诚然,管理的初衷是好的,这种兜售玩具的行为被制止无可非议。如今,随着政策的调整和互联网热点的造势,许多流动摊贩活跃在大街小巷,他们穿着逗趣的玩偶服、推着小推车……也许这在部分人眼中并不“体面”,但他们只要依法依规、不影响他人,就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管理人员更应平等看待,柔性执法。
最后,依法管理要尊重每一类业态。5月3日,中央文明办发布了一则消息:小商小贩、流动摊贩将不再被纳入文明城市考核标准,这项政策无疑是惠及民生、便民利民的。要尊重这种业态,就要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为其经营创造适宜的环境,并做出规范引导。比如,对于“卖崽青蛙”这类摊贩,与其斥责制止,不如划定经营范围,引导其去指定地点经营。
不可否认的是,流动摊贩给城市管理增加了工作难度,这种情况下如何把握好分寸和尺度,是对基层管理的一种考验。但无论如何,多一份尊重,让管理更有温度,不仅能获得市民信任,更顺应了当前经济态势,岂不是一举两得?(曾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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