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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是高薪行业的代表之一,在降薪的市场传闻中,银行“反向讨薪”动作颇受关注。招商银行最新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实际上,在趋严的监管背景下,不只招行对员工“反向讨薪”。据新华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以及平安、中信、兴业等多家上市银行,均在2022年的财报中披露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业界指出,对银行而言,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将成常态。这既是银行的一项权利,也是金融监管视角下的一种合规义务,有助于防范激进经营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在上市银行近期陆续披露的2022年财报中,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具体细节首次浮出水面。除了招商银行,渤海银行、九江银行也披露了具体数字。其中,渤海银行2022年追索扣回370人绩效薪酬1760万元,折合人均约4.76万元;九江银行去年绩效追索扣回总金额为163万元;交通银行没有披露具体数据,但表示“报告期内对受到处分、问责的相关人员,均按办法规定止付、追回相应期限的绩效工资”;江西银行则在年报中透露了“反向讨薪”的具体事由:2022年该行对不良资产形成负有责任的人员,按不良责任本金大小进行认定,并追索扣回相应绩效薪酬。
银行 “反向讨薪”此前也有先例。例如,沈阳市国资委2019年11月就曾公告表示,盛京银行三名市管干部被要求退回2016年、2017年多发薪酬共计近1900万元;山西5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期间,对61名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3359万元。
不久前,银保监会发文表示,截至目前,95%以上的银保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银保监会2021年初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根据风险暴露情况追回不当发放的绩效薪酬,强化薪酬与风险承担的一致性。持续开展薪酬延期支付情况现场检查和评估。
2022年8月,财政部针对金融企业发布了“限薪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强调,金融企业应当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并明确适用于离职和退休人员。
在监管的要求下,银行从业人员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逐步常态化。目前,多家上市银行均在近期披露的2022年财报中披露进展。例如,交通银行在年报中表示,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薪酬在经营管理中的导向作用,制定完善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工资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建立集团内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工资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对其绩效工资的40%以上实行延期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三年,以后年度根据风险超常暴露,以及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形实施止付和追索扣回。
平安银行表示,“为更好地防范风险,防止激励不当或过度激励,本行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方案,覆盖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其他管理人员以及市场前线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的年限与风险暴露期限相匹配,并根据风险指标执行情况及风险暴露事件的性质及影响程度等,决策到期是否支付以及支付比例。”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具有约束作用,能够在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促使银行高管和重点岗位员工注重合法合规、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合规行为。从长远来看,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肯定会成为常态,但要使得银行员工尤其是高管的薪酬体系与其审慎性风险承担行为有效挂钩,仅建立这一机制是不够的。根本在于要加快推出并运用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手段,完善银行薪酬结构,避免因短视行为导致银行风险的积累、影响银行的长远利益,增强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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