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屠国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屠国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牟利;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履行政策性融资担保职能工作期间,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屠国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屠国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屠国军简历
屠国军,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宁夏贺兰县人,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98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银川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主任;
2001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银川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宁夏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8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16年11月,任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