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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北能源监管局于近日启动陕宁青三省(区)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工作。
本次综合监管将重点围绕抽水蓄能、煤电灵活性改造机组、燃气发电、调节性水电、新型储能等灵活调节性电源及资源建设运营情况开展深入检查。为确保综合监管取得实效,西北局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建立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与陕宁青三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对接,成立综合监管工作组。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向三省(区)企业印发自查工作通知,明确自查重点内容,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确保自查数据“应填尽填,填全填准”。三是认真准备现场检查工作。研究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标准和流程,确保现场检查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综合监管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一线开展现场检查,扎实推进各阶段监管工作,切实以高质量监管助推西北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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