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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 (通讯员钟杰、李永波)“武昌区行政审批局这个退费探索真正做到了企有所呼、我必有应,为我们节省了施工成本!”日前,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新建烧伤门诊楼项目负责人,顺利领到退费后感慨到。
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新建烧伤门诊楼项目,雨水管道因接驳至市政雨水管网需占用挖掘市政道路,依法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和道路挖掘修复费后,武昌区行政审批局向申请人核发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证》。
出于某些原因,施工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原设计点位无需实施挖掘。“项目已缴纳的1.1万元占用费和修复费怎么办?”带着疑问,项目负责人再次来到武昌区行政审批局寻求帮助。
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缴纳的城市道路占用费和道路挖掘修复费直接入账国库专项资金账户,退还这些费用应采取怎样的流程、提交哪些申请资料并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经验可循。“如能退费成功,在全市尚属首例。”
了解情况后,武昌区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本着“企有所呼、我必有应”的宗旨,开展专题研究讨论。一方面安排工作人员联系施工单位到原申请点位进行实地勘查,核查路面并未开挖的情况是否属实;另一方面积极联系财政部门,向其告知企业需求和调查情况,争取主管部门理解和支持。经过多次协调,该项资金终于按原路径成功退还至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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