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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东阳光公告显示, 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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