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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保监会、央行开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形成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月1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为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推动银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据介绍,此次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使资本监管与银行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降低中小银行合规成本;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提升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等。
拟将银行划分为三个档次
《征求意见稿》按照银行间的业务规模和风险差异,拟将银行划分为三个档次,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其中,规模较大或跨境业务较多的银行,划为第一档,对标资本监管国际规则;资产规模和跨境业务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纳入第二档,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第三档主要是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商业银行,进一步简化资本计量并引导聚焦服务县域和小微。
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差异化资本监管不降低资本要求,在保持银行业整体稳健的前提下,可激发中小银行的金融活水作用,减轻银行合规成本。
提升资本计量风险敏感性
《征求意见稿》要求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包括信用风险权重法和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内模法以及操作风险标准法,提升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
本次修订对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进行调整,总体上,增强标准法与高级方法的逻辑一致性,提高计量的敏感性。限制内部模型的使用,完善内部模型,降低内部模型的套利空间。
信用风险方面,权重法重点优化风险暴露分类标准,增加风险驱动因子,细化风险权重。如,针对房地产风险暴露中的抵押贷款,依据房产类型、还款来源、贷款价值比(LTV),设置多档风险权重;限制内部评级法使用范围,校准风险参数。市场风险方面,新标准法通过确定风险因子和敏感度指标计算资本要求,取代原基于头寸和资本系数的简单做法;重构内部模型法,采用预期尾部损失(ES)方法替代风险价值(VaR)方法,捕捉市场波动的肥尾风险。操作风险方面,新标准法以业务指标为基础,引入内部损失乘数作为资本要求的调整因子。
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测算显示,实施《征求意见稿》后,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总体稳定,未出现大幅波动,单家银行因资产类别差异导致资本充足率小幅变化,体现了差异化监管要求,符合预期。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适时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拟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提高信息披露标准
《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时、充分地掌握客户风险变化,确保风险权重的适用性和审慎性。同时要求银行提高信息披露标准,详细披露风险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增强市场的外部约束。
在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方面,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要遵照匹配性原则,建立覆盖各类风险信息的差异化信息披露体系。第一档银行要求披露全套报表,包括70张披露报表模板,详细规定了披露格式、内容、频率、方式和质量控制等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的数据颗粒度要求,提升风险信息透明度和市场约束力。第二档银行适用简化的披露要求,披露风险加权资产、资本构成、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8张报表。第三档银行仅需披露资本充足率、资本构成等2张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