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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安生物-B(06955)发布公告,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该公司宣布,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已于2023年1月21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UBS AG Hong Kong Branch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为:
(1)于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160.42万股发售股份,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5%;及
(2)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按每股H股介乎18.90港元至19.80港元的价格范围连续购买合共160.42万股H股,以便交付予同意延迟交付所认购发售股份的基石投资者。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于2023年1月5日在市场作出最后一次购买,价格为每股H股19.06港元。
公司进一步宣布,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买方)并无于稳定价格期间行使超额配股权,且超额配股权于2023年1月21日失效。因此,概无H股已或将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