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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月3日丨大唐集团控股(02117.HK)公布,于2022年12月15日,厦门融银与该银行订立融银融资协议,据此,该银行同意向厦门融银提供最高人民币9亿元的贷款融资,到期日为2023年12月15日。于一年期的融资期限内,厦门融银可随时提取贷款融资。
于2022年12月15日,公司(作为担保人)与该银行签订融银担保协议,据此,公司同意以该银行为受益人提供担保,以担保厦门融银于融银融资协议项下的还款责任。根据融银融资协议,上海唐林(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厦门大唐(公司的 全资附属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订立三份质押协议,以该银行为受益人质押于彼等各自附属公司的若干股权,以担保厦门融银于融银融资协议项下的还款责任。
于2022年12月15日,厦门鸿孚与该银行订立鸿孚融资协议,据此,该银行同意向厦门鸿孚提供最高人民币4亿元的贷款融资,到期日为2023年12月15日。于一年期的融资期限内,厦门鸿孚可随时提取贷款融资。公司(作为担保人)与该银行签订鸿孚担保协议,据此,公司同意以该银行为受益人提供担保,以担保厦门鸿孚于鸿孚融资协议项下的还款责任。
集团成员公司订立担保协议及质押协议主要是为了与福信集团保持良好的关系并确保福信集团将持续为公司境内贷款提供担保。
于2022年12月30日,福信集团与公司订立反担保协议,据此,福信集团将以公司为受益人就集团成员公司于担保协议项下可能承担的所有责任及义务提供反担保。
于2022年12月30日,监于集团成员公司提供担保及质押,公司与借款人订立担保服务协议,据此,各借款人须分别向公司支付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