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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博宇)12月27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印发《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根据指引要求,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要结合设施条件实行内部分区管理,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室),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要将养老服务区域与医疗服务区域分区管理,做到物理隔离、独立设置。加强环境通风换气、内部清洁和消毒,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所有物资无接触配送。
关键词:
医疗机构
交叉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
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