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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18日丨吉星新能源(03395.HK)公告,2022年11月18日,公司与认购人吉星物流(吉林)有限公司订立认购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1000万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1.11港元,较股份11月18日收市价每股0.455港元溢价约143.96%。认购股份相当于已发行股本约2.22%;及经配发扩大已发行股本约2.17%。
经扣除相关开支后,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186万加元。公司拟将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支付于公司沉积盆地地区的钻井成本,将于2022年10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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