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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地产(00123)发布公告,于2022年11月3日,公司与广州越秀订立主租赁协议,集团应在其对租赁物业进行翻新工程后,不时将集团于中国拥有或租赁的物业出租或转租(视情况而定)予广州越秀实体,用作广州越秀实体的员工宿舍。
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租赁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3100万元、6300万元及7000万元。
公告称,鉴于广州越秀实体对该等租赁物业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认为继续根据广州越秀实体的需求物色适合租赁的物业,并进行必要的翻新工作后,向广州越秀实体转租该等物业将为本公司带来好处,可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租金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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