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陶维记者司宇萌)4月20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第9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通告显示,该局近期抽检豆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水产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000061)、水果制品等8类食品208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0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铜陵易嘉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枞阳县东方花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胡氏食品有限公司(铜陵)生产的胡家茶干(五香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徐锋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久臻扬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俏歪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豆干(牛汁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徽敬善堂药业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沙棘果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合肥市蜀山区罗氏麻辣串小吃店使用的煎炸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庆市宜秀区绿山岭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安庆市金良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芝麻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芜湖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乐饮食品有限公司(芜湖)生产的木子の茶(芋圆烧仙草奶茶-港式丝袜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蚌埠市龙子湖区味源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徽霸煮食品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麻辣蟹钳(速冻菜肴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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