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7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最新一份《财政预算案》宣布今年继续向市民派发电子消费券,金额增至1万港元,下月会先发放首期5000港元,去年成功登记市民毋须再办手续。第一阶段的有效期比去年计划长,有7个月,到10月31日完结。相关措施预计可惠及约660万人,涉资660亿港元。
陈茂波表示,因不同商户都因有员工染疫或要隔离,影响运作,加上疫情仍有变数,未确定首轮消费券确实发放日子,但一定会在4月内。又指,由于要尽快发放,因此不宜改为派发现金,消费券使用范围已相当广泛,为了可以尽快向市民发放金额,首阶段不会放宽其他使用范围,但相信消费券可以令市民腾出额外开支,支付未能用消费券处理的水电费等。
陈茂波称,今年是第2年推出消费券,不能视之为恒常措施,预计今年的1万港元消费券,将有助提振经济增长1.7%,但市道是否能恢复,仍要视乎疫情是否受控,外围亦复杂多变,美国及欧洲加息,以及俄乌战争亦会有影响。
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 ,今次消费券与上次一样,要求申请人在过去两年内曾逗留香港,除此以外,不会考虑市民是否已经移民,如果帐户失效、取消电子钱包、遗失八达通卡,或已向港铁中心退回八达通卡,就要在指定时间内,在同一个支付工具平台重新登记,不能转换平台。而在今年第二期的消费券,将会引入更多支付平台,现时正参与的平台不一定有份,当局已透过金管局向合适的支付平台营运商举办简介会,会视乎平台的广泛性等因素,决定是否引入这些平台。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