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记者黄劼)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日公布了佛山市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茂名市石油化工供应有限公司等5家生产厂家生产的发动机润滑油产品不合格 。
发动机润滑油,俗称机油,包括汽油机油、柴油机油和通用内燃机油,由精制矿物油或合成油及多种功能添加剂调配而成,其作用主要为润滑、清洁、冷却、密封、减磨、防锈等。机油在发动机内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工作,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车辆的正常行驶。根据相关规定,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年开展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这次监督抽查依据《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共对1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款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产品生产者涉及广东省内广州、珠海、佛山、茂名、东莞以及北京、上海、天津、山东、福建等地。
抽查重点对发动机润滑油的黏温性能与理化性能主要包括低温动力黏度、边界泵送温度/低温泵送黏度、高温高剪切黏度、运动黏度(100℃)、黏度指数、倾点、水分、泡沫性(包括150℃)、蒸发损失、机械杂质、闪点、碱值、磷含量、硫含量等检验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共发现5家企业生产的5款产品不合格,分别是:茂名市石油化工供应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天牌”通用发动机油、长春一汽四环汽车备品有限公司济南润滑油分公司生产的“一汽四环”原装机油、广州市博孚龙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汽新王牌”高增压柴油机油、德国油将军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岛”发动机适用油、广东顺德奇力特油化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威力士”重载王柴油机油(增强型)。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运动黏度(100℃)、泡沫性、低温动力黏度等(不合格产品名单详细信息见附件表格)。
据介绍,对于这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发动机润滑油产品的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者,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 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同时将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发动机润滑油产品的生产销售信息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消费提示
购买发动机润滑油产品时,要查看产品包装和标识,提防假冒。真品一般印刷清晰,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联系电话等,包装坚固。再看价格,一般来说,质量可靠的产品其生产成本较高,售价也较高,贪图便宜就有可能买到质量较差甚至劣质产品。
要选择发动机厂家推荐的质量级别或高于1~2等级的润滑油,绝不能选用低于推荐最低级别的润滑油。质量等级较高的高性能机油虽然价格稍高,但是综合经济性更好,可以延长换油期、节约燃油消耗、有效减少磨损、提高发动机寿命、减少维修费用。
要尽量选用多级油(即含W的黏度等级,如10W-30、15W-40等),既可减少发动机的初期磨损,又可避免季节性换油,达到冬夏通用、南北通用,减少燃料和机油消耗。
要选用黏度等级合适的机油,发动机油的黏度是评定润滑性的重要指标,油品黏度级别的选择通常由设备制造商指定或推荐,不要随意使用其他黏度等级的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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