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据深交所消息,深交所向九安医疗(002432)下发的监管函称,在连续股价异动期间,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答复和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多次出现不准确和不完整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全文如下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披露《关于子公司收到iHealth新冠抗原家用自测OTC试剂盒针对Omicron变异病毒测试性能实验报告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你公司收到美国FDA安排的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RADx项目就iHealth新冠抗原家用自测OTC试剂盒针对Omicron变异病毒的测试性能实验报告,该报告显示iHealth试剂盒在实验中100%的检测出了最大CT值为21.59(n=5)的Omicron活性病毒样本。
2022年1月15日,你公司在回复我部关注函时称前述实验“全部实验组样本阳性检出率:CT值≤21.59时可全部检出,CT值22.86时可60%检出,CT值≥23.87时完全不能检出”。你公司在2022年1月7日的《公告》中对实验结果的信息披露不完整。
2021年12月1日,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时称,“截止目前,我公司的新冠检测试剂在Amazon美国网站销售排名第一”。2021年12月29日,你公司在回复我部关注函时称,“Amazon美国的销量排名是以日销量和瞬时销量相结合的综合排名,且该排名会实时更新,不代表累计销量情况”。
2021年12月21日,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就投资者关于Amazon美国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的提问答复称,“虽然我们的试剂盒在Amazon美国的销量比重很小”,后又于2021年12月22日更正为“虽然该产品在Amazon美国出现质量反馈问题的数量占Amazon美国销售量的比重很小”,更正前后表述内容及含义差异较大。
2021年12月30日,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称,“九安医疗持有试剂盒销售主体iHealth美国80%的股份”,经我部事后审查及督促,你公司更正为“九安医疗持有试剂盒销售主体iHealth美国70.46%的股份”。
2021年12月,你公司股价累计涨幅161.34%,期间五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在连续股价异动期间,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答复和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多次出现不准确和不完整的情形。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第2.1.6条,《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7.1条、第7.15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披露信息不完整,九安医疗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被监管谈话
经查,2022年1月7日,天津九安医疗(002432)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安医疗”,002432.SZ)披露称,公司于北京时间2022年1月5日晚间收到了美国FDA安排的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RADx项目就iHealth新冠抗原家用自测OTC试剂盒针对Omicron变异病毒的测试性能实验报告,并称该报告显示“iHealth–Covid-19Antigen Rapid Test在实验中100%的检测出了最大CT值为21.59(n=5)的Omicron活性病毒样本”。
2022年1月15日,公司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时称公司之前披露的“在实验中100%的检测出了最大CT值为21.59(n=5)的Omicron活性病毒样本”,其中“最大”的含义即是代表小于等于21.59的样本可以100%检出,大于21.59的样本无法100%检出,并称该实验“全部实验组样本阳性检出率:CT值≤21.59时可全部检出,CT值22.86时可60%检出,CT值≥23.87时完全不能检出。”
九安医疗在2022年1月7日仅披露了部分检测成功的实验结果,未对全部实验结果进行披露,披露信息不完整。
刘毅作为九安医疗董事长、总经理,邬彤作为九安医疗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
两个多月股价上涨1200%
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月17日,九安医疗股价从6.39元/股起步,一路涨至82.81元/股,期间累计上涨1200%。只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九安医疗股价就上涨超11倍。
今日开盘,九安医疗估计触及跌停,截至发稿,68.02元/股,跌幅6.95%,成交金额21.6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