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重要农产品(6.26 +1.13%,诊股)供给金融服务、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以及服务乡村振兴能力等方面,《意见》明确了2022年的具体工作方向。
加大重要农产品供给
金融支持
《意见》首先明确,要全力做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金融服务。
《意见》要求,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及时足额保障中央储备粮增储、轮换和粮食最低价收购的信贷资金供给。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的金融需求。
围绕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菜篮子”产品供给,金融机构需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持续加大信贷投入。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油茶等木本油料特点的金融产品,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延长贷款期限,支持油茶规模化种植和低产林改造。
种源技术攻关对于农业发展非常重要。对此,《意见》强调,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强化政银企对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投入,支持育种联合攻关、种业基地建设和优势种业企业发展。
同时,人民银行还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贷款。
探索开展信用救助
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意见》要求,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完善各级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因地制宜建设地方征信平台。探索开展信用救助,创新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在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方面,《意见》指出,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县域农村下沉。加大人民银行存款账户业务线上渠道推广,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人民银行存款账户资金归集。
农信社要“淡出行政管理”
《意见》提出,将通过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等多种方式,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意见》表示,人民银行将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功能,提高政策支持普惠性,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大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同时,人民银行还将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继续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坚持农村信用社服务当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严格约束异地经营行为。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明确职能定位,落实“淡出行政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行业服务功能。